新闻梗概:
2017年十月24日开始,加拿大政府对于受抚养子女 (Dependent Child) 的年龄调整就要生效了。受抚养子女的最高年龄上限从现在的低于19岁将会被上调到“低于22岁”,换句话说,但凡年龄不超过22岁的家庭成员都能以受抚养子女的身份被添加到移民相关的申请里,比如家庭担保移民。
“Raising the age of dependants lets more families stay together. This will bring economic and social gains to our country as it enhances our attractiveness as a destination of choice for immigrants and refugees.” – Ahmed Hussen, Minister of IRCC
“上调受抚养子女的年龄上限有助于更多的家庭团聚在一起生活。此次条件放宽能够吸引更多的移民和难民选择加拿大作为新的家园,这对我们国家的经济和社会都是有利的。” – 加拿大移民部部长Ahmed Hussen
简单分析:
这次调整是在2014年加拿大政府把年龄上限从22岁下调到19岁以后再次改回22岁,当然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官方政策如此反复了。如移民部所说这次的调整响应了国际趋势,因为越来越多的孩子,尤其是19-21岁之间的,选择本科教育。这次调整能够让更多大龄的子女跟随家人移民加拿大并完成大学教育,而获得加拿大学位的毕业生又能在本地就业并为社会经济做出贡献。
对于申请人的影响:
这里举个例子来看一下这次年龄上限的调整对于申请人的影响。
申请人 A(加拿大永久居民)赞助担保自己的妻子 B 移民加拿大,而两人的孩子 C 是20岁的大学生。
按照旧的年龄上限要求(低于19岁),如果一家人想团聚加拿大
A 的孩子 C 可以选择通过单独申请学习签证以临时身份来加拿大完成学业,之后再申请工作签证,再之后申请加拿大永久居民并留在父母身边。
按照新的年龄上限要求(低于22岁),如果一家人想团聚加拿大
A 可以直接把 C 以dependent child包含在赞助担保 B 移民的申请里,让 C 和 B 一同移民加拿大。
因此可以看出,很多可以携带受抚养子女的移民相关的申请都会因为受抚养子女年龄上限的调整而受益。直接把子女包含在申请里以便一同移民加拿大当然更便捷更具吸引力。
受抚养子女的定义:
很多人对受抚养子女 (Dependent Child) 的定义不是很了解,受抚养子女并非单单指的是未成年子女。先来看一下官方定义:
Dependent child: A child who depends on their parent for financial and other support. A son or daughter is considered a dependant of their parent when the child is:
- under 22 years old, and does not have a spouse or partner,
or- 12 years old or older (also known as an overage dependent child) and has depended largely on the parent’s financial support since before the age of 22 because of a physical or mental condition.
受抚养,即最主要的是经济上的依赖,和父母其他形式的支持。因此年龄在0-21岁之间都属于受抚养子女。定义里第二点同时指出如果因为生理和心理的原因在22岁之前就已经长期依赖于父母的经济和其他形式的支持,即时超过年龄上限依然可以当作受抚养子女(Overage dependent child)